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发起人的资格
1、一般规定:a关于发起人行为能力的要求;b关于发起人的国籍或住所地的要求;c关于法律的特殊要求,受法律禁止的人员不得作为发起人;d关于发起人的人数的要求;
2、我国规定:a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c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d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单位或个人。
2、我国规定:a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c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d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单位或个人。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发起人的资格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dzk.sd.cn)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标注来源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第一时间尽快处理删除。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发起人的资格》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