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行政法学考点: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
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外交事务、国防事务、货币、度量衡、行政区划调整、财政拨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布局规划等,凡属全国性的行政管理事务,涉及全国利益者,应由中央行政机关统一管辖。
地方性经济建设规划、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环保、生活福利设施等,凡属地方性的行政管理事务,涉及地方利益者,应由地方行政机关独立自主地管辖。
在本地区独立实施某项行政管理事务发生困难的地方行政机关,有权向中央行政机关申请援助,中央行政机关应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援助。
外交事务、国防事务、货币、度量衡、行政区划调整、财政拨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布局规划等,凡属全国性的行政管理事务,涉及全国利益者,应由中央行政机关统一管辖。
地方性经济建设规划、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环保、生活福利设施等,凡属地方性的行政管理事务,涉及地方利益者,应由地方行政机关独立自主地管辖。
在本地区独立实施某项行政管理事务发生困难的地方行政机关,有权向中央行政机关申请援助,中央行政机关应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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