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学习笔记 行为转变法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70年代以来,行为转变法开始被誉为心理治疗领域的第二势力,并超过心理分析法占据主导地位。
一.理论基础
行为主义理论是由华生在美国首先提出的。斯金纳是当代用学习与行为理论来解释行为异常方面贡献最大的心理学家。他们认为心理异常只不过是一种特殊学习的获得性行为,只有根据一个人的外显行为才能确定此人是正常还是异常。
二.辅导方法
1.基本原理:行为转变法的理论基础是行为学习理论。异常行为习惯同正常行为一样,都是学习的结果;既然人的行为习惯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同样也可以通过学习而改变或消除。
2.辅导目标:主要目标是消除不良行为,并代之以更有效能的行为。
3.辅导关系:不重视辅导员与来访者之间的个人关系,但认为良好的辅导关系有助于辅导计划的执行,辅导员担任主动与指导的角色。
4.辅导过程:可以分为6个步骤。
5.具体方法:常用的辅导方法有放松法、系统脱敏法、厌恶法、暴露法、代币法、示范法、行为契约法、生物反馈法等。
三.贡献与局限
   行为转变法是应用范围最广的心理辅导方法之一,把辅导重点放在外显的特殊行为上,有明确的辅导目标和结果,方法源自于实证性研究,较客观、科学;效果立竿见影;操作性强。因此深受辅导员的欢迎。但它不适用于水准较高,渴望高度成长的来访者;只治标不治本,难以改变行为深层问题,使来访者成为被操纵、控制的对象;辅导员只顾及来访者的细枝末节问题,不注重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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