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复习资料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56. 承办这一环节既是收文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发文的开始。

  57. 简述查办与催办的异同?

  1) 查办与催办都是对公文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或询问。

  2) 查办主要是对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办的事项要领导批示或授权后才能进行;而催则是文书部门的一项例行性工作,凡应催办的公文,文书部门应按承办时限的要求主动进行催办。

  3) 查办的实质是督促检查,限期落实,是领导机关同官僚主义作风作斗争的一种手段,查办的重点在于查证落实;而催办作为收文办理的一道程序,一般只是限于了解是否已经办理,对如何办理及办理结果是不大过问的。

  58. 发文办理程序:(P325)

  拟稿、审核与签发,核发、缮印与校对,用印、登记与分发

  59.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公文内容、文字表达、文种使用、格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0. 公文审核要做到“六查”

  1) 查是否需要行文,以什么名义行文;

  2) 查文稿内容与法律、法规和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是否一致,与平行机关和本部门已有的规定是否矛盾;

  3) 查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4) 查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范围的问题是否协商一致并经过会签;

  5)查文字表达是否准确,简练,条理清楚,标点使用是否正确,文字书写是否规范。

  6) 查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61. 核发——指在公文正式印发之前,对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进行复核并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的一项工作。

  62. 如何理解公文立卷和案卷?

  1) 公文立卷:是将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组合成案卷;

  2) 公文立卷是将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组合成案卷,凡是需要立卷的文件,必须是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

  3) 立卷是按文件在形成过程中的内在联系和一定的规律组合成案卷。

  4) 通过公文立卷所组成的案卷是文书当案的基本保管单位和统计单位。

  63. 选择机关立卷的地点应考虑的因素是:

  1) 被确定为立卷地点的文书部门要直接经手文件的处理。

  2) 对立卷地点所经手处理文件的数量有一定的要求。

  3) 还要考虑机关办公地点的分布情况;

  对小机关基层单位来说,负责集中进行立卷的工作。

  对大机关采取分散立卷

  64. 明确公文立卷的范围以什么为指导思想?(P353)

  应以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颁发的《关于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等文件的基本思想为指导。

  65. 掌握公文处理的范围要抓住反映机关工作活动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这个两个主要条件。

  66. 不需要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的范围:

  1) 重份文件

  2) 未成文的草稿和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

  3) 一些事务性的、临时性的没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4) 与本机关或本部门主管业务无关的及非隶属的机关送来的参考性文件;

  5) 内容已被包括了的文件;

  6) 信封,一般机关往来发文的信封,无必要保管;

  7) 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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