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债与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
A主体不同:前者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且债权人身份不稳定;
B债权凭证不同:公司债券;借款合同;
C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及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公司法和证券法;后者为民法和合同法。
B债权凭证不同:公司债券;借款合同;
C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及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是公司法和证券法;后者为民法和合同法。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债与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dzk.sd.cn)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标注来源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第一时间尽快处理删除。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债与公司其他一般借贷之》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