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自考学生怎么申请学位?
【导读】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是比本科毕业证含金量更高的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有关主考学校规定的,可向相关主考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那么大家想不想知道山东省泰安市的学生自考学位怎么申请?跟着山东自考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泰安自考学生怎么申请学位?
泰安自考学生学位申请方式及流程具体如下:
一、考生提出山东自考学位申请
考生填写山东自考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获得山东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后,符合山东自考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山东自考学士学位。
二、泰安自考学生学位申请时间
上半年在3月份,下半年在9月份,考生登录各山东自考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的自学考试学位申请系统。
三、将泰安自考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山东自考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上交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等待山东自考学位申请审核结果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山东自考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山东自考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山东自考主考学校;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考生山东自考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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