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自考国际私法核心考点四
国际法主体概述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包括平等权、缔约权、使节权、诉讼权、求偿权)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或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
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
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
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主权国家 国际组织 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无能无能运动在争取民族独立的过程中作为未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 关于个人和法人是否国际法主体的问题(不能))
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是( )。
A.澳门
B.世界贸易组织
C.联合国秘书处
D.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答案:BD 本题考国际法主体的种类。国际法主体的种类只有三种,即国家、争取独立的民族和国际组织。本题中A是地区,B与D是国际组织,C是个人,因此选B和D.
本文标签:山东自考 法学类 2020年山东自考国际私法核心考点四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dzk.sd.cn)
《山东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标注来源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将第一时间尽快处理删除。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
相关《2020年山东自考国际私法核心考点四》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