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考试成绩出来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一周内登录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www.sdzk.cn/)申请复查,10天内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查结果。成绩复查的内容包括:计分是否正确;有无漏评;是否有违规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
1.因各种特殊原因需要开具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到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办理手续,考生持开具好的成绩证明单到省自考办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
2.出国留学的自考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原件和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到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中心开具统一规格的中英文对照的各科成绩证明及《毕业证书》,然后到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