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江西省自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
各市、县(区)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考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 12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院编制了《2018年江西省自考考试课程预安排表》(附件1),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0日;下半年为2018年6月26—7月10日。
二、考试时间:上半年为4月14—15日;下半年为10月20—21日。
三、2018年起,《法学概论》等28门全国统考课程使用新编的大纲、(附件2)。
四、2018年起,江西省自考综合改革试点所有专业不接纳新生报考。凡未毕业的老考生继续按原规定报考,2020年起,仍未毕业的考生可转报与其对应的课程。
五、有关报名考试的具体安排,以我院对外公布的当次报考简章为准。
附件:
1.2018年江西省自考考试课程预安排表
2.2018年自考全国统考课程调整目录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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