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19年下半年自考生毕业论文答

发布日期:2021-05-25 编辑整理:山东自考网 【字体: 】  【加入自考交流群】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考2019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就我校自考专业论文答辩及实践环节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缴费

  1.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考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62号)的文件规定,我省高等教育自考考务费收取标准为:实践课程考核费80元/科次,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本科)文科类230元/人次,理科类260元/人次。

  2.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成功报名的学员,请于2019年9月15 日~2019年9月25日22时之前将相关费用上交至我校网络缴费账户(http://pay.qfnu.edu.cn/pay.html),支付码为报名学员身份证号。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按时交费的学员,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3.缴费成功的学员,来校答辩时需到继续教育学院一楼门厅领取发票;没有缴费的学员,来校答辩时到财务处一楼122房间收费科缴费,现场领取发票。

  领取发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0月11日下午2:30~5:00,12日上午 7:00~11:30

  二、论文提交

  为做好我校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考论文答辩工作,请申请论文答辩的学员按照《曲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撰写论文,于2019年8月20日之前将答辩论文初稿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可咨询学员本人参加的辅导机构),8月21日至9月20日指导教师为学员论文修改指导阶段;论文没有经过指定指导教师指导的学员,本次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三、答辩地点及时间

  参加论文答辩学员,请于2019年10月12日 8:00~11:30 到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继续教育学院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缴费发票、论文手写稿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答辩咨询电话

  0537-4458104

曲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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