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滨州市自考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须知
二、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考毕业生的重要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他人代填。该表每人一式两份,经审批后,一份入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省考办查存。该表复印无效。具体填写方法详见《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三、认真填涂《报名登记卡》。
填涂身份证号码一栏时,务必使用18位身份证号。填涂专业名称及代码栏时,一定要注意区分高等教育自考与教师自考相近专业的不同代码,防止错填。准考证号栏、课程一至课程六栏、其他信息栏不准填涂。
四、考生持填涂完的《报名登记卡》到各县区招办读卡、照像,打印出校对单,考生校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要确保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性别、专业、申报学历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五、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同时上交所有单科合格证。如有丢失者需到各县区自考办办理补证手续,违者后果自负。本科毕业者同时上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有转考、借考科目的考生,应同时办理并号归档手续;有免考课程的必须具备原毕业学校的毕业成绩正 本、并同时上交其复印件;外省市转考考生须上交转考证明信,且注明在转入省的存档号。
七、凡需上交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社会证书及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毕业生,必须上交证书原件;社会证书丢失者,一律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证书科出具证明,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均视为无效。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必须与专科毕业证上的毕业学校及专业相一致,若不一致,四、六级证书上应标注“非在读”字样,否则证书视为无效。
八、毕业生材料的审核及相关手续办理需要四个月左右的时间,为避免联系不到考生而造成毕业证办理延误甚至取消,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且在此期间,提交的所有材料均处于审核过程中,考生不得取回。
九、根据相关规定:本、专科毕业生一律收取毕业生审定费50元。
滨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2013-6)
附件2:关于自考毕业证书办理的补充说明
附件3:自考毕业专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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